十多年前,由于赌博资金问题,这名男子在广东用刀刺伤他人后潜逃。被害人在抢救后死亡。16年后,他投案自首,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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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70后罪犯廖某,外省人,2004年2月23日晚22时许,廖某与被害人张华(化名)会面,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高山街一家麻将馆会面。在此期间,他们因廖某欠张华赌钱而争吵。在冲突中,廖某拿着一把刀,直接刺伤了张华的胸部。张华立即被刺倒在地。廖某出于恐惧迅速逃跑。
张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廖某则从此踏上了死亡的道路。
2020年5月3日,案发16年后,廖某思前想后,最终在新疆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被押回广东。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然而,虽然廖某主动投案,但在庭审中,他没有如实说明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法院没有认定他为自首。
2021年2月18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廖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判决结束后,廖拒绝接受上诉。2021年10月26日,广东省高等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除当事人外,受害人为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