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江西法院”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了一起案件。在与他人结婚的情况下,王仍然按照农村习俗与父亲介绍的相亲对象结婚,骗取了20多万元的彩礼和生活费。
2017年,王某爱上了李某。2018年底,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2019年2月,王某和李某领取结婚证。由于李某没有固定工作,家庭条件不好,王某担心自己不是家人满意的女婿,所以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家人。
2019年2月,在父亲的安排下,王某与程某相识。在隐瞒领证、怀孕等事实的情况下,王某与程某发展为恋人,并于同年9月与程某订婚。四个月后,他们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
婚礼三天后,王某谎称自己在一家乡镇卫生院工作,以工作繁忙为由离开了程某的家。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与程某生活在一起,并谎称腹中的孩子是程某的,导致程某及其家人多次将其转移给王某。在此期间,王某和程某只住了十多天,骗取了彩礼和生活费,共计20多万元。经调查,这笔钱被王某用于她和李某的家庭开支。
2021年10月,王某被传唤自动归案,并如实交代其诈骗事实。
乐平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自己已婚怀孕的真相,以与他人结婚的方式骗取价值20多万元的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他综合考虑自首、认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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