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4岁女子上海工厂宿舍猝死,丈夫:她每天工作12小时,曾说想给两孩子好一点的生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29 21:07:18  浏览次数:9


河南24岁女子上海工厂宿舍猝死,丈夫:她每天工作12小时,曾说想给两孩子好一点的生活

经过12小时的夜班,24岁的刘某男在睡梦中猝死。那时,她正躺在工厂宿舍的床上。

据他的丈夫王先生说,在业余时间,当地人会去工厂赚钱。在此之前,他和妻子曾在富士康工作,月收入6000或7000元。后来,工厂的效率并不好。为了给两个孩子更好的生活,他的妻子有了去其他地方工作的想法。

律师认为,虽然宿舍猝死很难被认定为工伤,但在本案中,由于员工在宿舍猝死可能与用人单位工作和加班时间过长有关,工厂和中介机构应当对侵犯劳动者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最内疚的是事发当天没有和妻子聊天。

他回忆说,他的妻子准备在4月底离开,经常说她休息不好,夜班后一遍又一遍地睡不着,还说她真的很想念家里的两个女儿。如果不是这场悲剧,刘已经回到驾照科目3,和女儿一起做作业。

刘某男3月份的工资条。图/受访者提供图片/受访者提供的工资条。

[1]3月份总工作时间为327小时,纯工作时间为11小时

刘某男的丈夫王先生告诉九派新闻,4月15日,妻子通过村里介绍的劳务中介到上海比路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事故发生前,刘某男每天工作12小时,两个月只休息两天。

他说,同村的年轻人基本上在业余时间通过中介外出打临时工来补贴家庭。“临时工的工作时间是固定的,只能选择12小时的工作制度。”王先生说。

据《潇湘晨报》报道,4月26日,与刘超男签订派遣合同的安微林威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刘超男是“小时工”,多劳多得。公司没有强制加班,她是“自愿加班”。

王回忆说,在妻子被派往上海工厂之前,这对夫妇一直在河南当地的富士康工作。他们17岁相爱,18岁早婚,生了两个女儿。24岁时,她想出去赚钱,因为她“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为此,这对夫妇离开了家乡,分别在上海和苏州工作。

在外面的日子,工厂到宿舍,两点一线,超长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去除吃饭时间。。。他们只能偶尔和留在家里的两个孩子视频聊天。

据《大象新闻》报道,4月15日晚上7点左右,王先生正准备上夜班,但接到了妻子室友的电话。在电话里,对方告诉他,他的妻子刘没有上夜班,躺在宿舍的床上,“怎么也醒不过来”。

王先生在苏州吴江工作,距离妻子的工厂约30公里,车程约半小时。挂断电话后,他和他的朋友们匆匆赶到了那里。他说,他一路上都在想,妻子是不是太累了,晕倒了,还催促室友叫救护车,送妻子去医院治疗。

不到8点,王先生接到妻子已“确认死亡”的消息。当他到达宿舍时,尸体已被送往殡仪馆。

据王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前,妻子每天上夜班12小时,连续工作两个月,只休息两天,包括清明节假期。

据《潇湘晨报》报道,刘某男的工资条显示,她3月份的总工作时间为327小时,每小时单价为18元。扣税26.5元,水电、班车420元,3月份实际工资5419.4元。

王先生告诉记者,妻子整个3月份只休息了一天,中途吃饭的时间不包括工作时间。也就是说,为了达到327个工作时间,刘某每天纯工作时间约为11个小时。他认为他的妻子太辛苦了。

根据其提供的劳动合同,2023年2月6日,乙方刘某与甲方中介公司安徽林威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林威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上海比路电子有限公司担任经营者,派遣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

此外,合同期间,乙方作为劳务派遣工和临时工,由甲方中介公司依法缴纳雇主责任保险。在合同中,乙方承诺其社会保险不需要甲方支付。

王先生说,工厂没有站出来,一直在和劳务中介谈判。“因为是临时工,工作时间已经规定好了,只能选择12小时的工作制度。”

九派新闻多次联系安徽林威德公司,未得到回应。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王先生,称死者为临时工,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但需要家属提供尸检报告与保险公司协商。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安徽林威德公司表示,他可以支付3万元的丧葬费。

4月26日上午,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警方和110也到达现场,突然死亡,但需要进一步让家庭尸检结果,公司也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此事,“但家庭不合作,不愿意做尸检,拖了很多天,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家人希望我们直接支付葬礼费用。”

对于过度劳累和死亡的问题,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工厂是按小时收费的,工作时间取决于个人,“如果你想赚钱,你会工作更多的时间”。

据《红星新闻》报道,王先生还试图找到妻子曾经工作过的上海比路电子有限公司。保安通知后,人力资源公司的人来找他们讨论。

根据上海比路电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位于上海青浦张江科技园,占地2.5万平方米,主要从事音圈电机等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摄像头、医疗摄像头、工业摄像头、智能可穿戴摄像头等领域。

4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海比路电子有限公司,对方前台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尚不清楚,需要咨询人力资源部。两分钟后,他告诉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不在。

刘某男与安徽林威德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图片/受访者提供。

[2]曾在富士康挣六七千月薪,因效益不好离职

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外包到各工厂打临时工,“同村人都是这样”王先生说。

他和妻子初中毕业,在一家服装厂工作,17岁相识相恋。他的妻子18岁时生了一个大女儿,三年后生了第二个女儿。通常,这对夫妇在家里照顾老人和孩子,做农活。当农活不多,工厂招聘时,他们会去打小时工。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出去两三个月。

前几年,他和妻子没有离开家乡河南。他们一直在当地富士康。他们可以挣六七千元,给孩子交学费,买奶粉。在他们休息的那天,他们可以一起回家看孩子。“今年过年后,听说富士康效益不好,不招人。”王先生回忆说,当时妻子一直在家里说没事干,“想出去赚钱”。

一开始,他和家里的老人不同意,总是建议她不要出去。他说,他们已经恋爱六七年了,从来没有分开过,无论是工作还是在家“去上海太远了,我都不放心”。

后来,他的妻子说:“我想给两个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这个原因说服了王先生。他对妻子说,那我就和你一起去吧。他的妻子在2月份去了上海,几天后,他开始在不远处的苏州工作。

即使距离不远,这对夫妇也没有见过几次面。王先生说,因为他们做小时工,没有假期。请假也很困难,麻烦领导层层报告。有时他想和妻子出去休息放松,让妻子旷工,妻子拒绝了,说“会被旷工罚款三次”。

通常,妻子从晚上7:30到早上7:30工作,而他从晚上9:00到早上9:00,他们聊天的时间很短。早上下班后,有时大女儿已经上学了。他们只能通过视频看两个孩子。

“她计划在4月底辞职。她总是说她休息不好,晚上上班睡不着觉。”他说,如果她在月中离开,工厂将支付一半的工资。

根据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栏,刘某的薪酬模式为:“月底在职18元/小时,月底在职12元/小时,不在职不补。”为了补发12元一小时,她想在月底离开。

“没有任何迹象。”王回忆说,“如果我告诉我身体不舒服,我肯定会来找她的。”

事发当天,没有和妻子聊天已经成为王先生迄今为止最内疚的事情。他回忆说,他下班后打电话给妻子,妻子正在和家里的视频聊天,所以他去吃饭、洗衣服和洗衣服。当他忙的时候,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以为他的妻子可能已经休息了,所以他没有打扰她。

[3]律师:宿舍猝死难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回到宿舍休息后在宿舍猝死不属于工伤。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员工在宿舍猝死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作岗位。此外,猝死的原因更为复杂,很难被认定为“职业病”引起的死亡。因此,在实践中,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它还分析,在本案中,由于宿舍员工猝死与用人单位工作、加班时间有一定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劳动派遣中,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工厂和中介机构应当对侵犯劳动者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傅健律师还提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兼职就业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不属于兼职就业形式,严格来说,事件中的女员工刘不属于临时工、小时工。

刘某某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落实标准工时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公司规定每天工作12小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不符合劳动法,侵犯劳动者权益。

事故发生十多天后,刘的小女儿两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女儿五岁了,似乎无知地知道母亲应该出事,王先生说,提到母亲,大女儿总是沉默。现在,王先生还在上海,不能接受这件事,“人们来工作,现在这样,为了寻求正义”。

九派新闻记者 徐鸣编辑 曾金秋